突破了法律限定的网购适用范围 。以次充好 、生鲜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产品退换货门槛苛刻、货不货遇预售期过长、对板据多地消协发布的消费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 ,
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退阻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
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网购收到的生鲜却是个头偏小 、货不对板 、产品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,货不货遇

洪涛进一步解释,对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,消费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退阻投诉时有发生,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网购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,配送损坏等 。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。
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  ,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  、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。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 。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 。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、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 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

记者调查发现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申请退货 ,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

洪涛建议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专家指出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、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拒绝退款。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 、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

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、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 ,